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湖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湖南省市場監管領域重大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實施辦法》的通知(湘市監稽查〔2024〕70號 )
- 索引號:430S00/2024-229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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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2024-12-30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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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稱: 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湖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湖南省市場監管領域重大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實施辦法》的通知(湘市監稽查〔2024〕70號 )
各市州市場監督管理局、財政局: 現將《湖南省市場監管領域重大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實施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湖南省財政廳 2024年12月23日 湖南省市場監管領域重大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實施辦法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財政部《市場監管領域重大違法行為舉報獎勵暫行辦法》(國市監稽規〔2021〕4號),鼓勵社會公眾積極舉報市場監管領域重大違法行為,構建市場監管共治格局,進一步提升監管效能、優化營商環境,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省市場監管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省各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含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下同)受理社會公眾(以下統稱舉報人,應當為自然人)舉報屬于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職責范圍內的重大違法行為,經查證屬實結案后給予相應獎勵,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重大違法行為,是指依法被處以責令停產停業、責令關閉、吊銷(撤銷)許可證件、較大數額罰沒款等行政處罰,或者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機關被追究刑事責任的違法行為。法律、法規、規章對重大違法行為有具體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較大數額罰沒款,是指對自然人處以1萬元以上、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10萬元以上罰款,或者對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作出沒收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價值總額達到前述數額的行政處罰。 第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獎勵: (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工作人員或者具有法定監督、報告義務人員的舉報; (二)侵權行為的被侵權方及其委托代理人或者利害關系人的舉報; (三)實施違法行為當事人的舉報(內部舉報人除外); (四)有任何證據證明舉報人因舉報行為獲得其他市場主體給予的任何形式的報酬、獎勵的; (五)舉報人以違法手段取得相關證據并進行舉報的; (六)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獎勵情形。 第六條 舉報獎勵分為三個等級: (一)一級舉報獎勵。該等級認定標準是提供被舉報方的詳細違法事實及直接證據,舉報內容與違法事實完全相符,舉報事項經查證屬于特別重大違法行為或者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機關被追究刑事責任; (二)二級舉報獎勵。該等級認定標準是提供被舉報方的違法事實及直接證據,舉報內容與違法事實完全相符; (三)三級舉報獎勵。該等級認定標準是提供被舉報方的基本違法事實及相關證據,舉報內容與違法事實基本相符。 第七條 對于實施行政處罰且有罰沒款的案件,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按照下列標準計算獎勵金額,并綜合考慮涉案貨值、社會影響程度等因素,確定最終獎勵金額: (一)屬于一級舉報獎勵的,按罰沒款的5%給予獎勵。按此計算不足5000元的,給予5000元獎勵; (二)屬于二級舉報獎勵的,按罰沒款的3%給予獎勵。按此計算不足3000元的,給予3000元獎勵; (三)屬于三級舉報獎勵的,按罰沒款的1%給予獎勵。按此計算不足1000元的,給予1000元獎勵。 無罰沒款的案件,一級舉報獎勵至三級舉報獎勵的獎勵金額應當分別不低于5000元、3000元、1000元。 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機關被追究刑事責任的,以法院刑事判決書中確認的罰金、沒收財產總額為基礎,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獎勵比例上浮1%計算獎勵金額。刑事判決書中未處罰金、沒收財產的,一級舉報獎勵至三級舉報獎勵的獎勵金額應當分別不低于6000元、4000元、2000元。 第八條 每起案件的舉報獎勵金額上限為100萬元,根據本辦法第七條確定的獎勵金額不得突破該上限。 單筆獎勵金額達到50萬元以上的,由發放舉報獎勵資金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商本級政府財政部門確定。 第九條 鼓勵食品、藥品、醫療器械、特種設備、工業產品質量等行業、領域內部人員舉報所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重大違法行為。 本辦法所稱內部人員是指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雇傭,從事相關工作的人員。 內部舉報人在舉報時提出舉報獎勵訴求的,應當提供真實身份證件、有效聯系方式以及與被舉報人雇傭關系的證明材料,或者提供能夠辨別其舉報身份的身份代碼、舉報密碼和聯系方式,以及與被舉報人雇傭關系的證明材料。 內部舉報人舉報內容,經查證屬實結案的,可按照本辦法第七條、第八條規定的標準,給予2倍獎勵。每起案件的舉報獎勵金額上限為100萬元。 第十條 舉報獎勵按以下程序實施: (一)負責作出最終處理決定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舉報查處結案或者移送追究刑事責任后,對于符合本辦法規定獎勵條件的,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電話、電子郵件等方式告知舉報人。電話、電子郵件等方式告知的應當做好相應記錄。 (二)舉報人應當自被告知享有獲得舉報獎勵權利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填寫《市場監管領域重大違法行為舉報獎勵申請表》,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提出獎勵申請。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依據舉報人的申請啟動獎勵程序,逾期未申請的,視為主動放棄。 (三)在舉報獎勵程序辦理過程中,被處罰人提出復議訴訟的,應當中止辦理程序,在復議訴訟程序完結后,恢復啟動獎勵程序。 (四)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在接到舉報人的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作出舉報獎勵決定,填寫《市場監管領域重大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審批表》,按財務管理制度規定的審批權限,逐級審批。單筆擬獎勵金額50萬元以上的,審批時限可延長30個工作日。 (五)舉報等級、獎勵標準和金額等一經審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在30個工作日內將舉報獎勵決定(包括理由、依據、舉報等級、獎勵標準和金額等)告知舉報人。 (六)舉報人對獎勵金額有異議的,可以在獎勵決定告知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實施舉報獎勵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提出復核申請。實施舉報獎勵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向舉報人告知復核結果。舉報人在舉報時或者作出舉報處理決定前自行提出的獎勵申請,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經審查認為不符合規定獎勵條件的,應當在作出舉報處理決定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舉報人不予獎勵的事實、理由和依據。 (七)舉報人應當在被告知獎勵決定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由本人憑有效身份證明領取獎勵。委托他人代領的,受托人須同時持有舉報人授權委托書、舉報人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匿名舉報人有舉報獎勵訴求的,應當提供能夠辨別其舉報身份的信息作為身份代碼,并與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專人約定舉報密碼、舉報處理結果和獎勵權利的告知方式。 特殊情況可適當延長舉報獎勵領取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0個工作日。舉報人無正當理由逾期未領取獎勵的,視為主動放棄。舉報獎勵復核時間不計入領取期限內。 第十一條 舉報獎勵條件和實施舉報獎勵的原則、監督管理以及其他事項,按市場監管總局、財政部聯合印發的《市場監管領域重大違法行為舉報獎勵暫行辦法》(國市監稽規〔2021〕4號)執行。 第十二條 本辦法表述中,“以上”含本數。 第十三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附件:1. 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場監管領域重大違法行為舉報獎勵申請表 2. 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場監管領域重大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審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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