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南省知識產權行政執法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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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文日期: 2023-06-14 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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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稱: 2022年湖南省知識產權行政執法典型案例

2022年,湖南省市場監管系統深入貫徹“知識產權強國”戰略部署,全面落實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和省委省政府決策要求,緊盯重點行業、重點領域、重點產品,嚴厲打擊知識產權違法行為,取得明顯成效為正規市場秩序,維護企業和消費者合法權益,激發市場創新創造活力,推動構建我省知識產權保護新格局做出了有力貢獻。現將部分有影響力、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一、長沙中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侵犯奧林匹克標志專有權案

2022年2月18日,長沙市長沙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監督檢查中發現,湖湘奧林匹克花園樓盤一期一棟頂層北側設置“湖湘奧林匹克花園”的奧林匹克標志、二棟對外廣告墻上設置了“湖湘奧林匹克運動城”的奧林匹克標志,涉嫌侵犯奧林匹克標志專有權,隨即開展調查。

經查,該樓盤開發商長沙中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未經奧林匹克標志權利人許可,為商業目的擅自在樓盤內制作設置“”“湖湘奧林匹克運動城”等奧林匹克標志,用于樓盤商業廣告宣傳等活動。且當事人因同一違法行為于2016年9月被長沙縣市場監管局實施過行政處罰。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條例》第四條和第五條的規定。長沙市長沙縣市場監管局依據《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條例》第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依法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處罰款180000元。

二、蘆某某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案

2020年4月24日,岳陽市湘陰縣市場監管局接湘陰縣某酒店舉報,稱該酒店安裝使用的開利牌螺桿式冷水機組系假冒產品,隨即開展調查。

經查,當事人蘆某某通過私人關系,在對方未提供任何票據和資料、且當事人無法證明該商品是合法取得的情況下,以230000元的價格購進一套標示有“”商標標識的開利牌螺桿式冷水機組安裝交付舉報人使用,并收取貨款286000元。經上海一冷開利空調設備有限公司及商標權利人美國開利公司委托人鑒別,上述開利牌螺桿式冷水機組系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

當事人的行為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所列的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岳陽市湘陰縣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的規定,依法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處罰款572000元。

三、吳某某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案

2022年3月22日,張家界市永定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線索對當事人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生產經營場所內有工人正在生產加工鞋子,現場有標注?商標的經典黃靴,標注?商標的鞋子包裝盒、手提袋、鞋子合格證標簽、半成品鞋底、鞋子吊牌及半成品鞋面(無鞋底),當事人現場不能提供?商標的授權許可證明。經批準,執法人員對上述標注有?商標的產品依法予以扣押。2022年4月13日,經?商標權利人添柏嵐許可有限責任公司鑒別,確認上述商品為侵權商品。

經查,當事人于2021年3月從事鞋子代加工生產,2021年9月當事人通過微信與人結識并達成了生產加工標注有?商標的經典黃靴協議,從2021年10月份開始直至案發,當事人共生產標注有?商標的大黃靴2040雙,銷售1011雙,違法經營額396074元,違法所得5330元。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條和第五條、《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實施辦法(試行)》第十四條的規定,張家界市永定區市場監管局依法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并處罰款396074元。

四、湖南楚墨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不以保護創新為目的代理非正常專利申請案

湖南省市場監管局收到國家知識產權局轉送的督辦函,反映當事人涉嫌不以保護創新為目的的非正常專利申請代理行為,嚴重擾亂專利工作秩序。

經調查核實,自2021年以來,當事人共計代理屬于國家知識產權局公告第四一一號《關于規范申請專利行為的辦法》第二條所述不以保護創新為目的的非正常專利申請1717件,涉及全國多個省份,且在這1717件非正常專利申請中,有35件為其在主動撤回后再次提交相同非正常專利申請,嚴重擾亂專利工作秩序。

根據《專利代理管理辦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當事人上述行為屬于“從事非正常專利申請行為,嚴重擾亂專利工作秩序”的違法行為,也就是《專利代理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的“疏于管理,造成嚴重后果”的違法行為。依據《專利代理條例》第二十五條和《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實施辦法(試行)》第十四條的規定,湖南省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對從事非正常專利申請代理行為予以警告,并處罰款50000元。

五、湖南省金實堂中藥飲片有限公司未經公告擅自使用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案

“寧夏枸杞”獲得國家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產品保護申請人為寧夏枸杞發展中心,保護范圍為包括惠農區、平羅縣、西夏區、賀蘭縣、紅寺堡區、中寧縣、沙坡頭區、同心縣、海原縣、原州區,范圍位于北緯35°50′~39°20′,東經104°20′~107°0′之間區域

2022年10月19日,邵陽市邵東市市場監管局收到群眾舉報稱當事人生產銷售的金實堂枸杞子冒用“寧夏枸杞”地理標志。經調查核實,當事人使用的金實堂枸杞子包裝袋標注產地不在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寧夏枸杞”公告的保護區域范圍內,未能提供經公告使用“寧夏枸杞”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相關手續。當事人違法所得10000元。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規定》第二十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根據《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規定》第二十四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三條的規定,邵陽市邵東市市場監管局依法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處沒收違法所得10000元,罰款35000元。

六、楊某某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案

西門子股份公司是“SIEMENS”注冊商標的所有人。2021年3月,當事人購買了打標機、有打印西門子“SIEMENS”商標標識程序的U盤、空白打標紙、電腦、印有西門子“SIEMENS”模塊芯片、假西門子“SIEMENS”的模塊塑料外殼及外包裝硬紙盒等,制售假冒偽劣的“SIEMENS”模塊產品。同年6月9日,湘西自治州保靖縣市場監管局對該制假窩點進行查封,并對現場模塊產品及制假工具進行了扣押。經權利人鑒別,被扣押的模塊產品均為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經保靖縣價格認證中心認證,所扣押的假冒西門子模塊價格為281000元。同年6月17日,當事人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并主動退繳違法所得10000元。

2022年3月16日,湘西自治州保靖縣人民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楊某某犯假冒注冊商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并處罰金150000元。

七、懷化市西部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違法代理“全紅嬋、紅嬋”商標注冊案

2021年11月8日,懷化市市場監管局收到湖南省市場監管局交辦件獲得線索,對當事人涉嫌違法代理“全紅嬋、紅嬋”商標注冊的相關情況進行現場核查。

經查,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委托人申請注冊的“全紅嬋、紅嬋”商標,屬于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申請商標注冊,卻未明確告知委托人其行為存在違法風險。當事人在利益驅使下、抱著僥幸心理,按代理費用600元/件的標準接受委托,并通過“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中國商標網商標網上服務系統”實施了3類、35類“全紅嬋、紅嬋”商標代理注冊行為。王某身為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是當事人開展商標注冊代理業務的主要決策者,在本案中負責接受委托代理及主導實施代理注冊行為,系本案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當事人及其直接負責主管人員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條、第十九條和《規范商標申請注冊行為若干規定》第四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八條和《規范商標申請注冊行為若干規定》第十三條的規定,懷化市市場監管局依法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對當事人及其主管人予以警告,分別罰款15000元和5000元。

八、長沙新流量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案

2022年3月25日,長沙市雨花區市場監管局接權利人舉報,稱湖南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銷售侵犯其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隨即開展調查。

經查,湖南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銷售的涉嫌侵權商品系長沙新流量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所有,該公司于2022年2月份從私人李某處購進“味遠紅芳”牌系列調味醬一批,并進行對外銷售。截至立案調查時止,已銷售系列調味醬共計142盒,銷售金額13370元,剩余系列調味醬138盒,價值12830元。經權利人辨認,上述“味遠紅芳”牌系列調味醬系侵犯湖南佳元祿食品有限公司的第4427503號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

當事人的行為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規定的銷售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違法行為。長沙市雨花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參照《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試行)》第三百七十九條的規定,依法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侵權商品和違法所得,并處罰款100000元。

九、全某某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案

2021年12月30日,郴州市市場監管局接權利人內蒙古鄂爾多斯資源股份有限公司舉報,稱轄區內有人銷售假冒“鄂爾多斯”品牌服裝。當日,執法人員在當事人全某某租賃的某小區車庫內發現標注“”和“”注冊商標的服裝,予以扣押,隨即開展調查。

經查,當事人于2021年6月在某小區車庫內經營拼多多網店,從浙江省桐鄉市濮院鎮購買110件標注”和“注冊商標的羊絨衫,并在其拼多多網店中銷售。截至被查處之日,共銷售羊絨衫8件,未銷售的102件被郴州市市場監管局依法扣押,違法經營額29480元。當事人不能提供進銷貨憑證,不能如實說明進貨來源。經權利人鑒別,上述標注”和“注冊商標的羊絨衫系假冒“鄂爾多斯”注冊商標的產品。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的規定,已構成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違法行為。郴州市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參照《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試行)》第三百七十九條的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侵權商品和違法所得,并處罰款80000元。

(供稿:執法稽查局 周向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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